改善民生
01.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0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3.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57号)
04.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5.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06.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鼓励高新技术
0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未链接】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02.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号)
03.符合条件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项目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61号【未链接】
04.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63号 【未链接】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1〕53号【未链接】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雄安新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0号【未链接】
0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0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5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0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非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50%部分)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10.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1.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3.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
14.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0-14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15.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非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50%至75%部分)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16.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7.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8.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9.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1.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2.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3.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4.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5.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材料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6.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7.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8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6-28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29.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100%加计扣除部分)
30.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9-30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31.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扣除100%至120%部分)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32.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部分)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3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79号)
34.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35.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非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50%部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36.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国发〔2007〕40号【未链接】
37.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非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50%至75%部分)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38.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扣除100%至120%部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39.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部分)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4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未链接】
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未链接】
4、《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595号)【未链接】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未链接】
41、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42.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3.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2-43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促进区域发展
01.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未链接】
02.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4号【未链接】
03.海峡两岸空中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63号【未链接】
04.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7号【未链接】
05.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7号【未链接】
0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7.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至2030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08.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9.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10.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11.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2.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政策
13.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5〕3号)【未链接】
1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1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
16.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7.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18.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4-18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19号【未链接】
19.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1〕29号【未链接】
20.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1〕30号【未链接】
2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19号【未链接】
22.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2号【未链接】
促进企业发展
01.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02.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节能环保
0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0号)
0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3.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0号)
04.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05.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
06.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号)
07.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01.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02.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03.外国政府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04.国际金融组织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05.QFII和RQFII股票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9号【未链接】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未链接】
06.沪港通A股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未链接】
07.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08.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未链接】
09.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27号【未链接】
10.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深港通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27号【未链接】
1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4号【未链接】
12.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102号)
13.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税收抵免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
1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5.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17.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8.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未链接】
支持三农
01.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02.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03.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04.从事农村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0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01.冬奥会、残奥会等相关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等【未链接】
02.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5号)
0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0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除农村饮水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3.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04.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0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新政)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
06.分配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07.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5年新政)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6号)
08.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
09.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9年新政)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10.境外国际组织税收豁免 我国签署加入的国际组织公约或签署同意的国际组织章程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01.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企业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2.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企业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3.税收协定减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企业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4.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企业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企业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国际运输协定等其他类协定、免税协议、换函等【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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