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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手续费返还热点问题解答精华
文章编辑:易凯庆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访问量:160

问:“三代”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先说说“三代”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税款征收方式中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简称。虽然它们统称三代,但它们的区别还是挺大的。 

代扣代缴顾名思义就是支付款项的时候扣下税款、代收代缴是收取款项的时候代收税款,这两种属于法定义务,是需要办理扣缴登记证,如果扣缴人不扣缴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常见是责任是罚款的。 

委托代征则是协商的,税企商量好了企业才需要去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如果没商量好,受托人不想代征,税务机关也是没奈何的。

问:“三代”手续费需要主动申请吗?

无论是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还是委托代征,税务机关都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给企业,但需要纳税人主动申请。不申请就等于是自动放弃了这项权益。事实上,确实有很多代扣代收代征人,没有主动申请过。

问:申请三代手续费需要填什么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6号发布了最新的申请表样《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问:个人手续费的计算基数有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除了查补的税款,其他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都会按2%的比例支付的。

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申领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有了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申领过程比之前简便了许多。具体步骤是:

先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扣缴端)——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数据是否准确。具体数据可与“查询统计—申报单位记录查询”中的申报信息进行详细核对,核对时需要注意税款所属期和实际入库期的问题。——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

问:手续费收入需要缴增值税吗?

没有文件规定,但总局有答疑。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问:手续费收入需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手续费收入并没有免税规定,所以应包括在收入总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从税务机关取得“三代”手续费返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手续费收入如何做账?

根据原《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新个税法实施后增加了一个预扣预缴个税说法,这个预扣预缴个税是否作为计算支付个税手续费返还的基数呢?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预扣预缴是新增加的一个名词,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会涉及两个环节,一个是预扣预缴环节,这就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最后环节需要汇算清缴的由纳税人自已完成。

因此通过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需要支付给2%比例的手续费,纳税人通过自己汇算清缴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不能支付给手续费了。另外根据《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问: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是否受70万元最高限额的限制?

答:【例1】东方公司于2023年通过预扣预缴方式扣缴个人所得税5000万元,那么A公司2024年3月30日前通过申请可以取得多少手续费呢?

答:A公司可以取得个税手续费100万元,而不受70万限额的限制(5000万*2%=100万元)。

【例2】东方公司于2023年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扣缴非居民预提所得税3000万元,代扣代缴增值税2000万元,那么A公司2024年3月30日前通过申请可以取得多少手续费呢?

答:A公司可以取得扣缴手续费70万元,这个就受70万限额的限制了(5000万*2%=100万元,大于70万元,取70万元)。扣缴非居民税款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手续费比例,因此受最高额限定。

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 行) 》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不包括税务机关 、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 、奖励办税人员。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 707 号) 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 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四 、根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 号)规定,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 0 .5%支付手续费, 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 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对于法律 、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

3 .代扣 、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 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 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 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后,各级税务机关 应及时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

本通知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问:个税扣缴手续费可以用在哪?

答: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

问:个税手续费返还简历办税人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北京税务局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8年10月)

问:扣缴单位收到主管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将部分手续费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被奖励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财务人员获得来自于任职单位的手续费奖励属于取得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收入,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我们理解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时,扣缴义务主体是企业,不是办税人员,只是具体办理时企业委派办税人员去办理的代扣代缴,并且企业已经对办税人员的办税工作已经正常支付了报酬,企业将扣缴手续费无论是奖励给办税或非办税人员时,和其他正常发放的奖金一样,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就更加合理。并且财税字〔1994〕20号文的免税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是针对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时,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可免个人所得税。

2 江西税务:返还的个税手续费发放到个人免税么?

留言时间:2020-09-17

我公司代扣代缴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用于奖励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因此,只有办理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办税人员才可以免。

3 河南税务:问:扣缴单位收到主管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将部分手续费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9-09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您的问题描述,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手续费,将部分手续费直接支付给本公司从事该项工作的办税人员或其它人员,并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河北税务:我公司(扣缴单位)收到上一年个税扣缴返还的手续费,用来奖励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是什么?请明确答复,交或者不交,谢谢。

答复机构:河北税务12366    答复时间:2020年10月26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如果扣缴义务人是个人,个人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可按照文件规定享受免税。如果扣缴义务人是单位,单位将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支付给本单位的办税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第20号规定,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纳税。

5 安徽税务:扣缴义务人用返还的个税手续费奖励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税问题,根据(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但此项规定,仅仅是指个人办理代扣代缴取得的手续费,并不包括扣缴义务人用手续费奖励个税申报人员的情况,各地区对此项问题答复不一,存在争议,希望予以准确答复。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因此,对于扣缴义务人将取得的手续费返还奖励给办税人员的情况,可参照(1994)财税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

6青岛税务:企业取得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用于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2024-03-01

答: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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